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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标准升级 0类灯具熄灯 2009-01-07
    灯具要实施新的国家标准了!

    从1月1日起,《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》(GB 7000.1-2007)、《灯具 第2-22部分: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》(GB 7000.2-2008)等5项新的强制性国标开始正式实施。按照新国标《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》的要求:0类灯具将退出历史舞台。

    一位参与标准修订的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表示,新国标是对旧标准GB 7000.1-2002《灯具一般安全要求和试验》的一个修订,与2002版相比,技术要求变化较大,如在灯具分类中删除了0类灯具、增加了耐久性试验时的异常条件、扩大了灯具异常电路条件中整流条件适用的光源范围等。

    据了解,根据灯具的安全性能,旧国标将灯具分为0、Ⅰ、Ⅱ、Ⅲ4类。0类灯具仅靠唯一一层的电线外皮进行绝缘,若外皮破损容易发生触电事故,存在火灾隐患;Ⅰ类灯具一般是指三插头灯具,可导地线,安全性能高一些;Ⅱ类灯具一般也只有两个插头,除了基本绝缘层外,还有双重绝缘层或加强绝缘层;Ⅲ类灯具不会产生高于36V的低电压,一般不会发生危险。

    “新标准决定淘汰0类灯具,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考虑,这也保持了与IEC(国际电工协会)国际标准相一致。”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理事长陈燕生说:“新标准实施后,灯具生产企业须尽快申请更换CCC(3C)证书,以满足新国家标准的要求。标准正式实施后还没有取得新版CCC证书的,将不再允许其生产和销售灯具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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